證券代碼:600592 證券簡稱:龍溪股份 公告編號:2021-020
福建龍溪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關(guān)于合伙企業(yè)涉及訴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nèi)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nèi)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重要內(nèi)容提示:
?案件所處的訴訟階段:法院已受理尚未開庭
?上市公司所處的當事人地位:本案原告廈門會同鼎盛股權(quán)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會同基金”),福建龍溪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為會同基金的合伙方及本案的主要利益相關(guān)方。
?涉案的金額:會同基金投資寶群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簡稱“寶群電子”)的股本金2,000萬元人民幣和期間收益以及本案產(chǎn)生的財產(chǎn)保全費、保全保險擔保費、訴訟費等共計25,154,496.51元。以上2,000萬元投資本金中公司出資1,954.40萬元,占該筆投資款的97.72%。
?是否會對上市公司損益產(chǎn)生負面影響:目前處于立案受理階段,尚未開庭審理,訴訟結(jié)果存在不確定性,暫無法判斷本次公告的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具體影響。公司將根據(jù)相關(guān)訴訟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wù),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一、訴訟的基本情況
公司于近日收到會同基金轉(zhuǎn)發(fā)來的《民事起訴狀》《財產(chǎn)保全申請書》、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2021)滬01民初28號《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書》《財產(chǎn)保全民事裁定書》和《財產(chǎn)保全執(zhí)行情況告知書》等文件資料,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決定對本公司合伙企業(yè)會同基金與Eternal Brave Technology Limited(永恒勇氣科技有限公司)等股權(quán)轉(zhuǎn)讓糾紛訴訟請求予以立案審理?,F(xiàn)將訴訟事項情況公告如下:
二、案件的基本情況
(一)本次訴訟各方當事人
1、原告:廈門會同鼎盛股權(quán)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
2、被告一:Eternal Brave Technology Limited (永恒勇氣科技有限公司)
被告二:上海凱晰投資管理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上海凱晰”)
被告三:上海宇泉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上海宇泉”)
被告四:上海仁圣投資管理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以下簡稱“上海仁圣”)
被告五:汪小琴(被告二的普通合伙人)
被告六:葉靜(被告二原普通合伙人)
被告七:王旭屏(被告三的普通合伙人)
被告八:于莉(被告四的普通合伙人)
被告九:田淑霞(被告四原普通合伙人)
3、第三人:寶群電子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二)案件事實及理由
1、案由:股權(quán)轉(zhuǎn)讓糾紛
2、訴訟請求:
(1)判令被告一至被告四按照各自持股比例向原告支付股權(quán)贖回價款,贖回價款總額為原告對寶群電子的投資本金2,000萬元加上自2018年8月15日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每年復利10%收益率計算的收益金額5,134,389元,本金及收益總額暫計為25,l34,389元;
(2)判令被告五至被告九對其各自合伙企業(yè)不能清償?shù)膫鶆?wù)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3)判令被告一至被告九承擔原告因本案產(chǎn)生的財產(chǎn)保全費、保全保險擔保費20,l07.5l元;
(4)本案全部訴訟費用由被告一至被告九負擔。
上述訴訟請求金額共計人民幣25,154,496.51元(暫計至2020年12月31日)。
3、事實與理由:
(1)原告于2018年8月出資2,000萬元參與寶群電子增資擴股,持有股權(quán)比例4%,被告一至被告四作為寶群電子原股東,對此項投資簽署了股權(quán)贖回條款,承諾在會同基金投資寶群電子的48個月后,若寶群電子的經(jīng)營績效沒有達到協(xié)議各方的約定,則寶群電子原股東按其各自持股比例贖回會同基金持有的寶群電子股份,贖回價格為會同基金投資本金外加按復利10%收益率計算的收益金額;
(2)鑒于《股東協(xié)議》約定的股權(quán)贖回條件已滿足,且原告會同基金已向?qū)毴弘娮釉蓶|發(fā)出《贖回通知》,但原股東(被告一至被告四)至今仍未向會同基金支付股權(quán)贖回價款;
(3)被告五至被告九作為本案被告二至被告四的普通合伙人應(yīng)分別對其各自合伙企業(yè)不能清償?shù)膫鶆?wù)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
目前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會同基金與上述被告的股權(quán)贖回糾紛案件(《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案件受理通知書》〔2021〕滬01民初28號),并準許原告會同基金提出的財產(chǎn)保全申請(《民事裁定書》〔2021〕滬01民初28號),有關(guān)財產(chǎn)保全的執(zhí)行情況為:凍結(jié)被告Eternal Brave Technology Limited持有的寶群電子出資額為59萬美元的股權(quán)、上海凱晰投資管理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持有的寶群電子出資額為20萬美元的股權(quán)、上海宇泉投資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持有的寶群電子出資額為13萬美元的股權(quán)、上海仁圣投資管理合伙企業(yè)(有限合伙)持有的權(quán)晟自動化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出資額為250萬人民幣的股權(quán);以上凍結(jié)期限均為3年。
三、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
本次訴訟目前處于立案受理階段,尚未開庭審理,訴訟結(jié)果存在不確定性,暫無法判斷其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具體影響。后續(xù)公司將根據(jù)本次訴訟案件的相關(guān)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wù),敬請廣大投資者注意投資風險。
特此公告。
福建龍溪軸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21年5月10日